「告訴我!你來告訴我,我要達到這件事情,我的文字要怎麼寫才不會有一案多投的顧慮?你們這些學法律的寫給我看!然後寫完之後你們委員再來看,委員之間是不是有共識?」
──李敏(核電延役案領銜人,6/11公投提案聽證會)
6/12,香港反送中示威,不太意外地演變為武力鎮壓。有人說這是香港版的六四,未免將六四看得太淺碟、也把香港這幾年的遭遇忽略了:真普選佔中、雨傘革命,武力鎮壓縱使叫人氣憤,卻也沒超過往昔鎮暴的程度。
深具渲染力的說詞近日紛紛洗版,「今日香港明日臺灣」、「條例一過,以後過境香港就會被抓」、「轉個機就可能被帶去集中營」;換大頭貼蔚為風潮,眾人在螢幕前替香港朋友默禱,倒頗有當年臺灣幫六四「同胞」秉燭祈福的既視感。雖我一向不喜歡這種滑坡的恐嚇性說法,甚至也對《逃犯條例》沒太多意見(另文,總之我認為香港人抗議有理是基於對中共的不信任、以及對特首擴權的不滿,條文本身反倒無須過度解讀),不過在此同時另一個同溫層的訊息傳來,反而讓我充滿困惑,也對周遭的氛圍感到無比弔詭。
──也就是臺灣的公投法。
醫夜最具煙硝味的那場劇本會,J想把死人連署寫進劇本裡。
「死人連署傷害民主、影響公投的公平性,難道不是錯得離譜嗎?」
「喔,那你知道民進黨修公投法,即將讓人民從此失去公投的權利嗎?」
6/12香港的逃犯條例二讀,百萬人上街抗議,全球聲援。
6/17臺灣的公投法即將二讀,號稱守護民主的團體無人聞問,新聞媒體噤口不談。
「作為一個公民,他擔心國家的未來,他提出這樣的東西(公投),要怎麼樣才可以讓這個社會一起來表達意見?」
三年多以來,政府把手伸入學術圈、媒體界、金融業、司法體系。數十個黑機關、雞犬升天的官員、被摸頭而徹底消音的利益團體;讓所有部會「撿到槍」來打擊政敵,拍手叫好的鄉民們完全忘記何謂行政中立;把反對者全部打為反動勢力,各種族群在眾人不斷的嘲諷下啞巴吃黃蓮。
細思極恐的是,它們的作為還可以博得自認「進步價值」的人們讚賞。
過去大家搬出鄭南榕,主張百分百的言論自由;現在中夭造神直接開罰,韓導新聞太多必須懲處。
過去半分忠通過服貿人神共憤,攻佔立法院是謂最後防線;現在老柯趁在野黨不在復議避免翻盤,大家奉其為議事規則之神。
過去猛打馬政府數據治國人民無感;現在引政府圖表說經濟惡化是假新聞。
被譽為民法超連結的同婚專法,縱然讓年輕族群大讚聰明;但畢竟違背民眾原意,大肆嘲笑保守派「沒看懂題目」難道正當?「準用」大絕一開,從此政府知法玩法,掛羊頭賣狗肉也未嘗不能。
民主走到盡頭,就是獨裁。現在我們從這些「開明」的手段獲益,誰能保證未來政府不會用同樣的方法讓你受害?──就像以核養綠過了,政府照樣兩手一攤,「電業法95條廢除了啊!你們還想怎樣?」
去年,以核養綠公投被全面打壓。
今年,政府裝死繼續搞非核家園。
核能減煤案在合法補正後慘遭駁回。
核四重啟案被監委因私怨申請調查。
核電延役案反覆卡關依舊生死未卜。
五年前社運團體夜宿忠孝西路,大聲疾呼舉辦核四公投。
五年後支持方真的提案了,中選會無視「以通過為原則」的立法宗旨、無視「不實質審查內容」的規範,一路打壓專業意見。想重啟核四一個命題是不夠的,電業法、環境基本法、核電廠延役規範、最後甚至搬出位階低於法律的「原能會內規」來擋,說什麼都不能讓公投案成立。
「我剛剛舉的那兩個例子,也是其他公投的例子,你認為它是一案一事項嗎?你認為它是沒有前提的嗎?你為什麼不用同樣的法則去解釋那這些案子?這對嗎?這公正嗎?這是法律一體適用的原則嗎?」
高成炎提的「廢止核四計畫,其廠址作為再生能源(地熱、海洋能、太陽能等)發電、觀光、研究、博物館等用途的政策」,這樣叫做沒違反一案一事項。
李敏提的「在核能安全管制機關審查通過後,政府應將現有核能電廠使用執照延長二十年」,這樣叫做違反一案一事項。
有沒有違反一案一事項、提案是否不能了解其真意,府院黨說了算。
今日香港,明日臺灣──我只覺得沉痛,什麼明日臺灣?我們早已走在通往專制的道路,以我們引以為豪的民主鋪成。前幾年香港力爭真普選、今天臺灣人即將沉默地拱手讓出公投的權利,差別只在當朝政府不是西方世界的眼中釘,不會有人站出來力挺。
「想像一塊草皮。在草皮上,有十分之七的位置已經被侵略性強的A草從西向東一路長滿長過來,只剩邊上十分之三還有些原來的其他草。這時,你若宣傳自己在這塊草皮上站的位置很中立,你也確實一分不差地畫了一條中立線站在那裡,然而,看看腳下,你自以為的中立位置,都是A草的位置。」
黃麗群的這個比喻生動。確實,和中共的戰爭已經開始了,媒體、網路、政黨無孔不入,現在國民兩黨各打五十大板並無實益(其實我沒打算打國民黨,他們就爛癱在那兒了還需要我打嗎)。這樣好了,省得我們憂慮民粹主義走向納粹一途,政府何不光明磊落一點,就宣布動員戡亂了罷!這樣關掉電視台、清算敵對政黨、收緊選舉和國安法規等都有了好的依據,反正二十年內遲早是要打一仗的(無論是共匪還是老K),就別窩在民主兩字底下綁手綁腳了。
大家抱怨亡國感很重,我何嘗沒有?鄰房起了大火,大家提著水急忙去救,深怕火勢延燒過來。然而國內的兩大黨,一者巴不得引火過來,說瞧那火光多美啊;一者卻悄悄地在角落點起火苗,沒有人在乎。真小人與偽君子的比拚,名為民主的這幢房屋何時會被火舌吞滅?歷史總是諷刺的,七十年後這國家再次上演平民階層和菁英分子的戰爭,兩邊都懼怕對方讓自己安定的生活消失。中華民國要滅亡了!自由民主要滅亡了!他們絕望地大叫著,緊抓著最後一道微光──非韓不投!/唯一支持蔡英文⋯⋯
於是抉擇的時刻來臨。所謂「2020的最後一戰」,最終在選票上等著我們的,不過是選擇向獨裁政權敞開城門、或是溫水煮青蛙的「民主」絕路罷了。
[註1]引號內文來自核電延役案聽證會。
[註2]公投法預計修改內容: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(從此街頭連署成為絕響)、中選會審核期限拉長至60天(可以合法慢慢拖)、公告成案日期提前至90天(一不小心就下次再來)、公投每兩年辦一次且與大選年錯開(就算拚過成案門檻也要拉低你投票率)、人權不得公投(但什麼是人權議題我說了算,二讀草案刪除此條)。
[註3]我對死人連署的看法:我完全不認同,且我認為國民黨確實作弊去抄名冊了,讓當今政府有了藉口去限縮公民權,這種政黨死不足惜。但你跟我說現在的修法能夠規避死人連署?別開玩笑了,我隨便舉比例原則就可以反駁了。明明戶所查對時只要鍵入身分證字號即可確認是否死亡,附上無從查證真偽的影本沒有更增負擔?死人沒有身分證嗎?政黨或大型團體手上持有的身分證多,還是路上拉票的民間團體多?附上影本不僅無助查對效率(適當性)、限制民間發起連署(必要性)、還讓人民的個資曝於危險(衡量性),你告訴我身分證影本哪裡能規避死人連署?最後,死人連署在查對流程是最容易被剔除的對象,比起代填什麼的對連署人數完全沒有幫助。就像一張塗黑的考卷,一開始就會被抽掉不計分,然後大家譴責的不是抄個資、而是死人連署會影響公平?
[註4]鄭南榕主張媒體違法應由法院裁定。我個人認為中天該罰,但理由怎麼會是「鳳凰展翅並未查證事實」呢?這種怪力亂神的新聞不是每天都有嗎?
[註5]舉這些例不代表我不希望同婚立法、執政黨玩復議或是引正確數字不對,我只是擔心未來換個政黨,我們會不會被雙重標準搞死。也別問我「所以你要投韓國瑜嗎」,除了他以外我誰都可能投,我只是想在被統一、或民主走向極端前,抒發一下我現在不吐不快的焦慮感。
[註6]不願在這篇不合時宜的文末消費香港的悲劇,所以就不多說什麼祝福的話,只能微弱地說聲:辛苦你們了。
[註7]因品嫺和HL回應文章,謹將後記補充如下:
我所說的絕路,更貼近於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辯證否定觀。「民主走到盡頭即是獨裁」,這裡的獨裁是君主專制的那種獨裁嗎?不是,它雜揉著眾口一聲的民粹主義、對限制自由更加包容的國家主義、強調某方向是絕對真理而在社會中塑造的沉默螺旋等等。民主制度產生了很多弊病,因此人們不斷去修正它,修正的方向是好的嗎?我不知道,但它可能不再是我們現今熟悉的民主。
我當然是民主的信仰者,但是我今天看到它走向一個畸形的發展,我提出我的憂慮。我是一個杞人憂天的人嗎?我想不是,甚至可能比你們很多人都還要樂觀,例如我相信中共暴政必亡、相信社會會越來越開放、相信2020就算國民黨當選都不會急統。那我擔心的是什麼?是這個社會越來越容不下反對的聲音,且大眾不存在一個真正的核心價值。人們趨向一個單一的、所謂政治正確的思維,但我認為那更像是種喜好、而非價值。
在雞蛋和高牆之間,我永遠站在雞蛋這一邊──但如果我喜歡那面高牆,那雞蛋抱歉你就去死吧。
法治高於一切,沒有法治的國家不值得信賴!──但執政黨的政策高於法律,因為他們有權力去修訂法律。
聲援香港修例,因為那可能會讓中共得以合法抓人──但你們對公投法修法感到悲憤真是莫名其妙,又不是永遠剝奪你們的投票權。
總而言之,我真正抱怨的大概是同溫層的雙重標準吧⋯⋯或許我觀察到的狀況僅限我身邊這些人,而真實的社會其實離我有段距離。例如許多同學很樂觀地認為「民主法治會自己調適」、「這是合理的管制,跟獨裁有很大的差別」,但換個場景讓國民黨做這些事情,會不會又跑出來喊「白色恐怖再現」、「今日XX明日XX」呢?說到底人們究竟是反獨裁,還是反對他們所不喜歡的事物(如中國、軍公教、國民黨等等)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