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師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,領有執業執照,始得執業。
——《醫師法》第八條
醫療是一門特別的行業。考上醫學系後,只要不出什麼大亂子,大部分的人都能順利通過國考、畢業、在醫院裡任職。奇怪的是,即使多數人都循著同樣的道路抵達此處,過程中還是有眾多形式上的關卡,每一項都得花錢:國家考試、技能考試、行政費用,而且不繳還不行,算是徵收得正大光明的保護費。
首先是考試和行政費用。兩次分階段考試各2000元、OSCE臨床技能考試6000元,正好是一萬元。考試交錢不要緊,重點是考過了還得扒兩層皮:及格證書513元(考試院徵收)、醫師證書1514元(衛福部徵收)。明明取得證書就代表及格,為什麼還要拿一張及格證明?因為收錢的單位不同,幾十年來就這麼幹的,上面管它叫規費。六月考過、八月才發證,考試系統一秒顯示成績都是黑科技,沒有那串證號連診斷書都不能開,政府部門想必也是需要放暑假的。
管制藥品使用執照,每張500元,由衛福部食藥署徵收。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》第七條規定,非領有執照者,不得使用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。我在取得醫師證書、開始工作後就擁有開立藥物的資格了,但時至今日卻尚未取得執照,無法自行開立這些藥物。安寧病房裡,嗎啡是每床病人急需的藥物,但我卻得向總醫師借帳號來開藥,開完還要提醒他刷卡簽章;有次護理師要改頻次,電話一撥不小心就直達天聽,事後害我被笑了一頓。做出決策、開立藥物的人都是我,卻因為行政問題造成處置多受掣肘,豈不荒謬?
醫事人員卡,每張275元,由衛福部醫事憑證管理中心徵收。這張卡是醫事人員用於讀取個資、簽章病歷、以及辨識身分用,不知是插拔太過頻繁、還是製作品質低落,每天眾人花在「找到能讀卡的機器下班簽章」就得浪費不少時間。在前一科門診輪訓時,需要用醫事卡替主治開診,沒有卡的我只好到一樓掛號櫃台借用備卡,天天如此。病歷簽章則簡單許多,用自己的自然人憑證即可。我就問:如果自然人憑證就能代替醫事人員卡,那我多辦一張卡幹嘛?消費刷這張有回饋嗎?
最後是執業登記,所有程序拖沓的源頭。《醫師法》規定,醫師執業應加入所在地醫師公會、領有執業執照始得執業;所以還沒領得執照的我,現在大概是薛丁格的醫師資格,介於合法與不合法之間。醫師公會的入會費5000元、年費6000元,第一年就要上納逾萬元給這個合法徵稅的團體。既然大家上貢了這麼多薪資,能快點把我們的執登發下來嗎?全聯會網站的會員身分至今尚未建置,能否早點讓我們開始累積繼續教育學分?
教學部在職前訓時提醒我們,尚未執登的住院醫師不能開立PCR檢查單,因為健保署不認帳,開一筆醫院就賠一筆。八月我被分到篩檢站支援時,現場只有我一位醫師,護理師便要我校長兼撞鐘:先在電腦開完單、再穿裝備去幫民眾篩檢。我想起教學部的指示,就打給總醫師向他借帳號、再去門診借一張備卡登入系統,便高枕無憂地幫病人戳起了鼻子。結果隔天教學部打來,說PGY不能開單(原本還不能篩檢,所以是叫我過去但我啥都不能做)。
「我很乖,我沒有開單,我用總醫師的帳密登入!」
「你借別人的帳號,那更糟糕!」教學部聽完臉都綠了,結果換學長被打去關心,我又要去賠罪一次。我就想知道,如果我沒有權限做事,那叫我過去幹嘛?而且健保署給不給錢,居然是取決於我有沒有執登,而不是我早已開始執業的事實?
『我好不容易考過了國考,當上了醫師。』
『我還得花錢領證,還得翹首以盼,還得看他O的行政效率。』
『我不成了跪著要飯的嗎?』
收錢辦事,天經地義;辦事不力,便是沒有江湖道義。在講究線上化、無紙化的年代,同屬衛福部的業務無法一鍵相通,這是科技上的落後;繳了大把銀子還要我們苦等數月,徒增人們的困擾,這是官僚體系的顢頇。疫情期間,上頭一紙公文便能讓基層疲於奔命,天天滾動式修正,沒跟上就是院所的責任;但長年把持的業務,卻是能拖就拖,反正你也拿我沒皮條。
某次請學姊幫忙開嗎啡時,她驚訝地說,以為去年拖到十月才拿到藥證是因為疫情的緣故。我也很驚訝,這種造成臨床不便、極度延宕的行政效率,大家早就習以為常,也沒人覺得有誰該負責。我和總醫師抱怨之後,他不懷好意地要我寫出來,寫得快就請我吃飯。
乾,被查水表也不是你,一頓飯就要我冒著得罪大佬的風險寫文章抱怨?我寫就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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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在病人眼裡,你是醫師;可政府跟醫師公會眼裡,你就是跪著要飯的。』
『掙錢嘛,生意,不寒磣!』
